成都英飞睿技术有限公司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研发生产中心项目
发布时间: 2022-08-09 18:40:38 点击次数: 645 来源:
项目概况 | |||||
项目名称 | 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研发生产中心项目 | ||||
建设单位 | 成都英飞睿技术有限公司 | ||||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地址 | 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双流区西南航空港经济开发区黄甲街道双兴大道9号 | ||||
项目简介 | 成都英飞睿技术有限公司(下简称“英飞睿”)成立于2018年10月22日,公司法定代表人为赵芳彦,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企业),新建地址:成立于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双流区西南航空港经济开发区黄甲街道双兴大道9号,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10122MA67LCF82R,为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英飞睿投资100000万元,购买双流区西南航空港经济开发区工业集中区内工业用地(现状为闲置空地,占地面积约40068.26m2)进行烟台睿创微纳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研发生产中心项目的建设. | ||||
项目组人员 | |||||
项目负责人 | 杨中梁 | 个人资质编号 | 川职卫乙级第2318号 | ||
报告编制人 | 蒋次群 | 个人资质编号 | 川职卫乙级第2072号 | ||
现场调查人员 | / | 现场调查时间 | / | 企业陪同人 | / |
采样、检测人员 | / | 采样、检测时间 | / | 企业陪同人 | / |
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 | |||||
物理因素:噪声、高温、低温 | |||||
化学因素:二氧化锡、异丙醇 | |||||
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
建设项目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噪声、高温、低温、二氧化锡、异丙醇 | |||||
评价结论与建议 | |||||
评价结论:该项目主要进行激光器与测距机等设备的生产制造,生产工艺及产品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2019年修订)的规定,属于仪器仪表制造业,依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结合该项目生产规模、所使用的原辅材料及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毒理学特征、潜在危险性、接触人数、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发生职业病的危(风)险程度等综合分析,判定的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一般”。建议:(1)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应当由取得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负责施工,并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进行。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和有关施工技术标准、规范进行施工,并对职业病防护设施的工程质量负责。工程监理单位、监理人员应当按照职业病防治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职业病防护设施施工工程实施监理,并对职业病防护设施的工程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2)项目竣工试生产30天以上、180天以内,应委托依法委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并组织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竣工验收。 (3)项目建成运行后,企业领导对本项目的职业病危害应从思想上重视,加强管理,委派专人负责,健全和完善各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加强对生产人员职业病防治知识的培训和宣传,并对职业病防护设施加强维护,保证其正常有效运转。 (4)定期对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加强对职业病防护设备、用品及急救设施、应急通信进行定期维护及日常检查,保证有效可用。 (5)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职工,到有职业健康体检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存档。 (6)及时、如实将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申报,并接受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7)项目建成后,如果因生产技术工艺或者原辅材料等发生变化可能导致生产过程中新增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其可能造成的职业病危害及时申报并作补充评价和设计。 (8)建设单位应按照职业病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议以下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针对制定各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建设单位应在后期项目运行过程中逐项落实,逐步完善档案内容。 | |||||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 |||||
(一) 报告书专家组意见 | |||||
1、细化厂房通风设计; 2、细化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 | |||||
(二)建设单位现场专家组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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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现场勘查照片、现场采样照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