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医疗废物处置中心、渗滤液处置中心
发布时间: 2022-02-17 15:43:42 点击次数: 781 来源:
项目概况 | |||||
项目名称 | 医疗废物处置中心、渗滤液处置中心 | ||||
建设单位 | 德阳市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 | ||||
建设项目(用人单位)地址 | 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和新镇永兴村十六组 | ||||
项目简介 | 德阳市生活垃圾处理厂的前身隶属于德阳市城管执法局,2014年经转制后,由德阳市固体废弃物处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全面控制经营。 德阳市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5月19日,企业地址为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和新镇永兴村十六组,法定代表人为张燚,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7000万,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 | ||||
项目组人员 | |||||
项目负责人 | 雷欢 | 个人资质编号 | |||
报告编制人 | 王琴琴 | 个人资质编号 | |||
现场调查人员 | 王琴琴 | 现场调查时间 | 2021.11.18 | 企业陪同人 | 薛松 |
采样、检测人员 | 胡永盛、袁欣 | 采样、检测时间 | 2021.12.3-2021.12.5 | 企业陪同人 | 薛松 |
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 | |||||
物理因素:噪声、高温 | |||||
化学因素:其他粉尘、硫化氢、氨、盐酸、二氧化氯 | |||||
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
建设项目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其他粉尘、硫化氢、氨 | |||||
噪声检测结果:合格 | |||||
化学毒物检测结果:合格 | |||||
评价结论与建议 | |||||
根据该用人单位使用的生产工艺等相关资料,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该用人单位属于环境治理业中危险废物治理,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发[2021] 5号,并结合该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毒理学的特征、浓度、潜在危险性、接触人数、频度、时间、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和发生职业病的危(风)险程度等进行综合分析后,判定该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职业病危害严重” | |||||
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 |||||
(一) 报告书专家组意见 | |||||
1、补充完善评价依据;2、根据完善后原辅料和工艺补充相应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和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判定;3、补充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和应急救援设施分析评价与建议;4、完善职业健康监护分析评价和建议 | |||||
(二)建设单位现场专家组意见 | |||||
1、应加强职业健康监护, 按照GBZ188-2014 的要求严格岗前、岗中、离岗体检, 对异常人员及时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处置。目前企业存在体检岗位和体检因素不全、体检类型不完全符合要求等问题, 应重视并整改。2、应加强职业卫生基础管理, 完善相关职业卫生相关档案、制度、责任制及操作规程, 做好职业卫生培训和职业危害合同告知, 按照《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2020) 第5号令的要求定期进行职业危害检测、申报和现状评价;3、应按照岗位和接害因素为员工配备符合要求的个体防护用品并督促规范佩戴, 并做好发放记录以供追溯。目前企业存在个体防护用品配备标准不够完善、现场部分岗位人员防护用品佩戴不规范等问题, 应完善个体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严格现场监督管理。4、企业应加强职业病防护设施建设和维护保养, 按规定建立职业病防护设施防护保养计划、完善维护保养记录, 并严格执行确保防护设施的正常运行。5、企业应完善应急救援设施设置、应急物资配备和应急预案的编制,定期对员工进行应急救援培训及组织应急演练, 并做好培训及演练记录。6、企业应按照GBZ158一2003中的要求规范设置生产现场的警示标示和职业病危害告知, 应设置职业卫生公告栏, 检测值应公示。7、其他按评价报告书的内容及建议措施进行整改, 如完善建筑卫生学、辅助用室设置等。 | |||||
附:现场勘查照片、现场采样照片 |
